
中访网数据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,保护投资者权益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,制定了《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》。该办法明确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合规履行义务,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权利规避披露或误导投资者。办法规定,涉及国家秘密或特定商业秘密(如披露可能导致不正当竞争、侵犯商业秘密或严重损害利益)的信息,在履行严格内部审核程序后,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。内部审核程序需经申请部门提交、证券事务管理部门初审、董事会秘书审核,最终由董事长批准。决定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需登记入档著名的股票配资,保存至少十年,并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相关登记材料报送监管机构。若暂缓披露原因消除、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,则需及时披露。公司同时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,对违规行为进行追责。该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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